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经验 » 正文

江西一对表兄妹结婚10年育1子,丈夫请诉婚姻无效

102 人参与  2023年05月27日 10:39  分类 : 综合经验  评论

近日,江西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皂头法庭宣告一段存续十年的婚姻为无效婚姻,对违反公序良俗原则行为坚决说不,切实维护了人文伦理。

谢1某(谢某父亲)与谢2某(林某某母亲)系亲兄妹,原告谢某系谢1某的儿子,被告林某某系谢2某的女儿,两人恋爱后2012年开始同居,2013年6月办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儿子谢某3。现原告谢某以其与被告林某某系近亲属关系为由,向法院请求认定婚姻无效。法院经审理发现,原告父亲与被告母亲系亲姐弟关系,原、被告为表兄妹关系,原、被告登记结婚符合婚姻无效规定的情形。法院审理后,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第一千零五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原告谢某、被告林某某婚姻无效。


来源:唯美的句子(微信/QQ号:),转载请保留出处和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zaojuju.com/read/13651.html

微信号:sbs1190

微信公众号:xqq6578

<< 上一篇 下一篇 >>

网络推广 | 网络营销| 本站主题 | 网络创业 | 电子商务

Copyright Your WebSite.Some Rights Reserved.